招聘范围和对象
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、身体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,均可报考。
招聘基本条件
1.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报名者,年龄不 过35周岁(1978年8月26日以后出生);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报名者,年龄不 过40周岁(1973年8月26日以后出生)。
2.招聘岗位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,是指截止2014年8月前,在各类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累计工作经历。如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要求的,即起算时间为2012年8月前,以此类推。自谋职业、个体经营的人员,能提供养老金缴费证明的,也可视为具有工作经历。在全日制院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,不能视为工作经历。
招聘岗位、人数及条件
主管单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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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考单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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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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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聘职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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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聘人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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岗位类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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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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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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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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沙洲职业工学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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沙洲职业工学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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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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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师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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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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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技12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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固体力学、结构工程、工程力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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硕士研究生及以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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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,具有相应学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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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师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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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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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技12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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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术学科教学、装饰艺术设计、应用艺术设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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硕士研究生及以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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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,具有相应学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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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师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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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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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技12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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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业会计、财务管理、会计与审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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硕士研究生及以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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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,具有相应学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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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师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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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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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技12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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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际贸易学、国际经济与贸易、国际贸易实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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博士研究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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具有相应学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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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师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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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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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技12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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双语与多元文化教育、对外汉语教育(英汉)、双语教育学(英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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硕士研究生及以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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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,具有相应学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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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建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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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筑工务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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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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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程项目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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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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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技7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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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筑工程、结构工程、建筑电气与智能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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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科及以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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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,5年以上工作经历,曾主持省级及以上重大工程项目,一线施工限男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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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程造价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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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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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技7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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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程管理、工程造价、工程造价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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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科及以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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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委党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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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委党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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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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讲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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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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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技10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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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商法学、劳动法学、社会保障法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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硕士研究生及以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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具有相应学位,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,讲师及以上职称,取得律师资格证书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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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改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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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大项目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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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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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程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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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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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理10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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热能工程、电子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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硕士研究生及以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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具有相应学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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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名和资格初审
(一)报名时间和地点
1.报名时间:2014年8月26日(星期二)8:30~17:00。
2.报名地点:张家港市华昌路3号港城大厦420办公室
(二)报名程序
1.下载并填写登记表。报名者下载《2014年张家港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、紧缺专业人才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》(以下简称《登记表》,见附件),填写完整并加贴照片(个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)。
2.报名及资格审查。报名者根据《简章》公布的招聘岗位及条件,持《登记表》、本人身份证、毕业证、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、业绩材料及其它证明材料、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三张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(留学归国人员还应提供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)。上述证明材料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。
3.报名注意事项。报名者与招聘单位领导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,不得报名。报名者须对照本《简章》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,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。在整个招聘过程中,凡不符合规定条件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的, 取消应聘资格,责任由报名者自负。
考试及总成绩计算
本次招聘原则上不设笔试,直接进行专业面试。如招聘岗位计划数和应聘人员数比例达到或 过1:15,该岗位则增设笔试环节,笔试设合格分数线(笔试时间和地址另行通知),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,以1: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,再根据总成绩(笔试占40%、面试占60%的比例;无笔试岗位直接取面试成绩)从高分到低分排序,按各招聘职位计划数1: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(总成绩相同的,取笔试成绩分高者,再相同则加试)。
专业面试以 制计算,面试设合格分数线60分,面试成绩当场公布。沙洲职业工学院和市委党校岗位采取教学能力考核面试形式,住建局和发改委岗位采取专业评委考核面试形式。面试具体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招聘职位计划数1: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。
政策咨询电话:0512-58173512、58693258